首页|作协信息|文学动态|作家访谈|作家档案|文学茶座|读者之窗|文学博客|文学原创|文学奖项|精彩专题
作协信息
为庆祝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华夏情--海外华人华侨画家与海上作家笔墨交流展》将从2008年6月28日起在上海黄陂北路286号上海大剧院画廊开始展出,受邀的画家有丁绍光、陈丹青等,受邀的作家有王安忆、叶辛等。
详情
网络文化不是一个种出来的东西,它是一株野草.网络文学也许会变成全民化写作.
查看以往聊天记录 >>
     
 点击进入
广东高考作文题很黄很暴力?
左宗棠抬棺出塞
情义无价 爱心永远
桂林旅游—嫦娥五易九马图
香港作家笔下的莎朗.斯通
十六字令基本格律 答朋友问
走近“茶”文化@陆羽
百年古迹不倒,十年建筑坍塌
旅人漫笔:东京4站攻略
《二十四城记》的每一秒都在成都拍摄
用户名:
密 码:
由中国作家协会组织的“中国作家抗震救灾采访团”5月19日从北京出发。
巴金家人捐助灾区青少年 哀悼日
上海作协组织捐款39.79万 作家的心和人民一起跳动

    你感兴趣的阅读类型为:

人物传记类
金融财经类
励志成材类
经典文学类
生活百科类
休闲娱乐类
   当前位置:作家行踪
毕淑敏起诉一中学网站侵权
2008年6月12日


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安徽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就将毕淑敏的代表作之一《红处方》制作成PDF版供所有网民下载阅读。近日,毕淑敏将该中学上告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虽然法院已经正式立案,但昨日(6月10日)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网络中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并不知道被告上法庭。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不知道谁负责上传作品的数量和种类。

  毕淑敏的代理律师称,该网站未经原告毕淑敏的许可即登载《红处方》图书供网络用户阅读和下载,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被告应对上述侵犯原告对涉案图书享有的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昨日(6月10日),记者致电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网络中心时,一名周姓工作人员称并不知道被毕淑敏状告一事。他告诉记者,在这些数字图书中,有的是购买的,有的是由网上下载的。当记者问及是由哪个部门来负责这些数字图书上传的种类和数量时,他的回答很干脆,“不知道”。

  据记者了解,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如果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北京青年报 08/06/11)




选稿:芦村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玉洪   [联系我们]      

















上海作家协会与东方新闻网联合主办
文学会馆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